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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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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101.9400  商品名称:钛钨靶材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101.9400

钛钨靶材

    该商品为钛钨合金产品,由40%钛及60%钨熔化并放进模具里,高温熔化,冷却后固定而成,呈板片状,规格:443毫米×125毫米×9毫米。用于半导体芯片的制造过程中,使用时通过溅射蒸发到芯片上,作为芯片的电极。

    首先,该商品中钨在产品中所占的比重较大,根据第十五类类注五(一)的规定,应作为钨合金制品归入税目81.01项下;其次,该商品虽具备无需加工即用于专业行业的特征,但仅由模具高温成形,未经锻轧,因此,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101.9400。

Z2006-0493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