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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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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03.1000  商品名称:家庭用煤气温水炉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03.1000

家庭用煤气温水炉

    主要用途:用在取暖或供温水上。
    主要工作原理:煤气从A口进入,自来水从C口进入炉后,在炉内被加热,热水从B口出来,通向房间的暖气片取暖,然后从E口循环回炉内再加热,如此循环往复,则管内的水被不断加热以供取暖。D为温水出口,可供温水(洗澡)使用。
    型号:GBR—258AN;功率:25000千卡/小时。
    规格:800毫米×510毫米×340毫米(高×宽×深)。

    家庭用煤气温水炉,其循环泵、多种安全装置、压力器、预约定时装置等多数部件主要是为了取暖功能而设计的,根据《税则注释》关于品目84.03的说明,应作为集中供暖用的热水锅炉归入税则号列8403.1000。

Z2006-0500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