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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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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09  商品名称:空气流量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09

空气流量计

    品名为空气流量计的商品实际为空气流量感知器,用于测量发动机的进气量,是电子式燃油控制系统的重要部件之一。其原理是当空气通过流量感知器前端气栅时,在通道内产生涡旋气流,涡旋气流的压力使其腔内的一个反光镜产生扭转和振动,从而使发光二极管发出的光经该反光镜反射后照射到光敏三极管上,产生信号电流,该电信号提供给电子燃油系统的微电脑,使其能根据测量所得的空气流量判定节气阀的开启角度,使发动机之运转空燃比符合最高效能。

    该空气流量感知器的功能是将空气流量转化为电信号,供微电脑作进一步处理,这一功能与传感器相同。根据其结构和用途,可按发动机的专用零件,归入《税则》税目84.09项下。

Z2006-0504

2006年11月22日

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86规定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