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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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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13  商品名称:动力站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13

动力站

    商品“动力站”,英文名称为“Hydraulic power pack”,型号为L-400,产地为香港。该商品主要由电马达、液压泵、油箱、方向控制阀、高压和低压压力阀、阀板、液控单向阀和回油过滤器等组装在一起。动力站通过管道与泡沫成型机上的液压缸连接,液压缸受液体压力作用直线运动(液压缸未进口),动力站和液压缸组成了液压系统。动力站工作原理是:液压油在油箱内被液压泵吸入、加压后通过管道经阀板及方向控制阀输出一定压力和流量,作用于液压缸,液压缸将受压液体(液压油)的能量转换成机械能,从而用伸缩运动促使泡沫成型机模具开合。

    上述商品的结构与《税则注释》有关的液压系统中的“液压动力装置”的构成完全一致。“液压系统,由液压动力装置(主要由液压泵、电动机、控制阀及油箱组成)、液压缸及连接液压缸和液压动力装置所需的管道构成,整套设备构成第十六类注释四所述的功能机组(参见本类的总注释)。”但此次商品中液压缸没有一并进口,因此功能机组中的其他商品应根据其实际功能进行归类。查阅英文注释对《税则注释》黑体标题部分“液压动力装置”的原意为“Hydraulic power engines and motors”,即液压发动机、液压马达,其共同特点都是液压系统中的执行器;《税则注释》“液压系统”中“液压动力装置”的原意为“Hydraulic power unit”,即为液压动力源。因此,由液压泵、电动机、控制阀及油箱组成的动力站不应按品目84.12的液压动力装置进行归类。
    该商品由电马达、液压泵、油箱、方向控制阀、高压和低压压力阀、阀板、液控单向阀和回油过滤器等组装在一起,其结构符合第十六类类注三关于组合机器的描述,由于对外输出压力油是其主要功能,因此应将该商品按液压泵进行归类。
    该商品属于液体泵的一种,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应将其归入税目84.13。

Z2006-0510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