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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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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18.6190  商品名称:啤酒冰晶机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18.6190

啤酒冰晶机

    啤酒冰晶机是利用低温结晶原理除去啤酒中影响口感苦涩的高分子蛋白物质的设备。该设备是由结晶设备、重结晶设备、冷冻设备和控制系统等组装在同一机壳内构成。其工艺流程为:发酵罐低贮啤酒—(预冷却—冰晶发生器—重结晶及杂质过滤)—下道工序(注:前面括号内为该设备的工艺流程)。其中,制冷设备是为结晶设备提供冷源;结晶设备由热交换器和混合水泵组成,可使啤酒产生一定量的细小冰晶;重结晶设备是由带有搅拌、过滤的混合容器组成,其原理为含冰晶的啤酒在搅拌下吸附啤酒中的杂质并通过内置过滤器予以清除。

    该商品符合《税则注释》对品目84.18的描述,是一种“装有完整制冷装置的设备”,又因为其是一种冷凝器,为热交换器的压缩式设备,故应归入税则号列8418.6190。

Z2006-0534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