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8418.6190 |
冷冻机、加湿机、风机、湿度调节计 |
上述商品由冷冻机、加湿机、风机、温度调节计构成。 |
上述商品由冷冻机、加湿机、风机、湿度调节计构成,完成对封闭空间的调温(制冷)调湿功能,其制冷能力可达零下15摄氏度,根据《税则注释》对制冷能力在0摄氏度以下的调温调湿设备的规定“应作为冷藏或冷冻设备归入品目84.18”,该商品属于税目84.18“电气或非电气的冷藏箱、冷冻箱及其他制冷设备”的范围,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418.6190。 |
Z2006-0535 |
2006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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