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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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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21  商品名称:离心干燥机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21

离心干燥机

    该离心机由冷压缩机、制热器、风扇、马达、主电源构成,且组装在同一机壳内,主要用于制造数码管原材料(环氧树脂)的脱水。其工作原理为:利用马达高速旋转(1200转/分钟)产生的离心力使水分子与胶体(环氧树脂)分离,并依附于环氧树脂的表面;通过制冷压缩机将马达高速旋转产生的热温下降至30摄氏度左右,使水分子变成液态状的水珠。为避免胶体再次与机壳内水珠结合变潮,由风扇将机壳内的水珠抽出至机壳外,机体外电热管制热使水快速蒸发,从而达到干燥、除湿的效果。

    该设备主要利用离心力将水分去除,达到干燥、除湿效果,符合《税则注释》关于品目84.21的描述,应作为离心机归入税目84.21项下。

Z2006-0548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