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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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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21.9910  商品名称:氧气发生器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21.9910

氧气发生器

    品牌:澳来福(OXYLIFE)。
    规格:标准型、车载专用型、小型。
    结构:主要由空气压缩机和IRS分子筛机芯组成,还包括电磁阀、出氧管、冷却风扇、吸气消音器、排气消音器和PCB板接线等零部件。该货物进口时没有压缩机设备,压缩机从国内采购。
    原理及用途:采用空气压缩过滤技术、氧气浓缩技术及系统控制技术,利用变压吸附(PSA)原理,以空气为原料,采用物理的过滤方法,不需任何添加剂,在常温下接通电源,通过IRS分子筛吸附氮气及其他气体,即可得到高纯度的富氧空气。该商品主要用于提供洁净的富氧空气,补充室内或车内的氧气浓度。

    根据该商品的特征和《税则》第十六类类注二零件的归类原则的规定,由于该商品进口时不带压缩机,压缩机是“氧气发生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故进口部分不构成“氧气发生器”整机特征,应按空气过滤器零部件归入税则号列8421.9910。

Z2006-0560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