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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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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23或90.16  商品名称:燃烧法沥青含量测试仪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23或90.16

燃烧法沥青含量测试仪

    燃烧法沥青含量测试仪由美国TROXLER电子公司制造,型号:NTO4731,该商品在箱内对设定重量的沥青混合料采用加温燃烧的方法,将沥青燃尽,并通过称重传感器测定剩余混合料的重量,以确定沥青含量。

    该商品首先通过红外线加温的方法将沥青燃尽,而后通过称重传感器测定剩余混合料的重量,为确定沥青含量提供原始数据,该设备本身只是完成了燃烧、称重两个步骤,不具有对数据作出判断分析的功能,不符合《税则注释》品目90.27“理化分析食品及装置”的描述。在该商品所具有的红外线加热燃烧及称重两个功能中,称量燃烧后剩余混合料的重量是其主要功能,故该商品应做为衡器并依据其感量是否大于或小于50毫克归入《税则》税目84.23或90.16项下。

Z2006-0564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