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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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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24.8100 商品名称:加湿器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24.8100

加湿器

    该商品是一种环境控制系统,由风扇、旋转碟、电动机、喷雾器等部件组成,该系统是利用离心力通过旋转碟旋转,将水粉碎成微小液粒,再由风扇吹出进行雾化,在雾化过程中达到增加空气湿度的目的。如果在雾化过程中使用冷水,还可起降温作用。主要用于家禽饲养房、养猪场、温室等场所,也可用于办公室等工作场所、购物中心等。

    该商品为液体的喷雾设备,虽具有间接的增湿降温作用,但根据其工作原理及功能,仍应按草坪、果园等用的喷雾器,归入税则号列8424.8100。

Z2006-0567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