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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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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208.90  商品名称:酒精水溶液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208.90 酒精水溶液     有10毫升和40毫升瓶装,每种标签上标有不同植物、花、树的名称或综合名称,酒精浓度为20%~27%。产品中所含糖、杂醇油及其他挥发物的重量总计约为1%,未发现有植物、花或树的提取物。
    另见1和113号。
    化验室的化验结果,在产品中未检测出植物浸出液。根据该产品的酒精含量,委员会决定,将其归入税目22.08。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109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