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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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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3.04  商品名称:脱脂大豆粉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3.04 脱脂大豆粉     按干重计蛋白质含量约为50%。通过将干大豆去皮,热蒸处理,溶剂提取及碾磨制得。该大豆粉为非组织化的,可供人食用或用于动物饲料。
    另见75号。
    由于该产品为非组织化的,并且不能作为浓缩蛋白。委员会同意将该产品归入税目23.04。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112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