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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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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309.90  商品名称:含有胆碱氯化物的粉状制品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309.90 含有胆碱氯化物的粉状制品     含有约50%的胆碱盐酸盐,用于动物饲养。     委员会同意加入的约50%的胆碱盐酸盐不是以药用和医治动物疾病为目的,该产品应作为喂养动物的制品归入税目23.09。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115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