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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309.90 商品名称:含有胆碱氯化物的粉状制品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309.90
含有胆碱氯化物的粉状制品
含有约50%的胆碱盐酸盐,用于动物饲养。
委员会同意加入的约50%的胆碱盐酸盐不是以药用和医治动物疾病为目的,该产品应作为喂养动物的制品归入税目23.09。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115
200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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