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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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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26.4110  商品名称:旧轮胎式起重机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26.4110

旧轮胎式起重机

    该旧轮胎式起重机品牌为加腾牌,型号KR-25H-ⅢL,机号为2431325,1988年生产,六成新,可吊重25吨,功率215马力。其行进及起重的控制装置均在同一控制室内。

    根据《税则注释》关于品目87.05中起重机械的归类规定“如果一种或多种推进或中心部件装在作业机器的驾驶室内,则不论整台机器是否可以依靠自身动力在道路上行驶,仍应归入品目84.26”,所述商品应按轮式起重机归入税则号列8426.4110。

Z2006-0576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