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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922.19 商品名称:甲氯芬酯、2-二甲胺基乙基对氯苯氧基乙酸酯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922.19
甲氯芬酯、
2-
二甲胺基乙基对氯苯氧基乙酸酯
一种氨基醇(2-二甲胺基乙醇)的酯,仅含一种含氧基(醇基)。
委员会指出,甲氯芬酯是一种2-二甲胺基乙醇的酯,仅含一种含氧基(醇基)。第二种含氧基(醚基)来源于酸(4-氯代苯氧乙酸)。委员会同意该产品应该归入子目2922.19。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131
200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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