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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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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922.19  商品名称:甲氯芬酯、2-二甲胺基乙基对氯苯氧基乙酸酯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922.19 甲氯芬酯、2-二甲胺基乙基对氯苯氧基乙酸酯     一种氨基醇(2-二甲胺基乙醇)的酯,仅含一种含氧基(醇基)。     委员会指出,甲氯芬酯是一种2-二甲胺基乙醇的酯,仅含一种含氧基(醇基)。第二种含氧基(醚基)来源于酸(4-氯代苯氧乙酸)。委员会同意该产品应该归入子目2922.19。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131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