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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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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102.40  商品名称:氮肥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102.40 氮肥     颗粒状,主要由硝酸铵混合少量碳酸钙镁(有稳定剂及抗结块剂作用)、硝酸镁(稳定剂)及水构成,50千克袋装。     会议指出,该产品明显是一种混合物,不包括在子目3102.30内。关于涉及第三十一章章注二(一)6的硝酸镁存在的问题,可解释为硝酸镁仅很少量,而且按照生产者所称是作为一种稳定剂添加的。委员会全体一致同意根据第三十一章章注二(三),该产品应归入子目3102.40。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160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