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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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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2.08  商品名称:清晰的(透明的)溶液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2.08 清晰的(透明的)溶液     硝化纤维溶于挥发性有机溶液形成,按照实验室分析,由混合的酮、丙酮、醚和其他稀释剂组成。溶剂组成了不可分割的整体并且不包含其他添加物质。不挥发组分以重量计约占27.5%。     会议同意该讨论中的产品不符合《税则》“火棉”的定义,因为溶剂的重量超过溶液重量的50%,因此应依据第三十二章章注四归入税目32.08。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161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