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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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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30.6100  商品名称:手扶振动平板夯散件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30.6100

手扶振动平板夯散件

    该货物经现场查验被认定为全套未组装的平板震动夯散件,经简单组装即可使用。该货物品牌为“DYNAPAC”,型号为LF90,工作原理为通过发动机的转动,带动一个偏心块,促使整个设备上下振动,导致最下面的平板对地面有冲击力。该设备主要用于小型沥青路面的修补,工作人员通过手扶控制其的前进与方向,从而达到铺设路面的目的。以下是LF90手扶振动平板夯的主要参数:
    净重:90千克;振动频率:80赫兹;振幅:1.0毫米;击振力:14千牛顿;地板宽度:500毫米;地板长度:625毫米;发动机功率:2.9/3.9千瓦/马力;发动机转速:3600转/秒。
    

    该商品不符合税目84.67“手提式工具”的描述,应作为捣固和压实机械归入税则号列8430.6100。

Z2006-0600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