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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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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36.8000  商品名称:履带式堆肥翻拌机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36.8000

履带式堆肥翻拌机

    该机器的型号为BACKHUS5.40,用途为移动堆肥。工作原理为:该机器都是沿着纵向移动进行工作的,由操作员在驾驶室内完成对机器的操作和控制,借助在机架前头的两套履带清洁器,靠旋转滚筒(装有摔土耙和碎土刀片)将履带内侧的物料(肥料)打碎向后抛并混合,向机器的中央部位堆集。

    该商品应用于农林业,主要功能是轧碎和混合。根据《税则注释》对归入品目84.79商品的相关规定,即“本品目仅限于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具有独立功能的机器:(一)任何……(三)由于下列原因,不能归入本章其他品目:1.根据……2.根据其用途或所适用的行业,不能归入其他品目……”根据以上规定,由于该履带式堆肥翻拌机用于农林业,其所用行业已在《税则》中有具体列名,因此,该商品不能归入税目84.79项下,应按其用途归入税则号列8436.8000。

Z2006-0605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