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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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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38.6000  商品名称:番茄酱生产加工设备(生产线)及零件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38.6000

番茄酱生产加工设备(生产线)及零件

    该番茄酱生产线日处理1500吨番茄,本番茄酱生产线主要包括:
    1.番茄清洗挑选台及零配件;
    2.番茄破碎装置及零配件;
    3.番茄精制装置及零配件;
    4.番茄汁浓缩装置及零配件;
    5.番茄汁杀菌装置及零配件;
    6.番茄酱自动化灌装机及零配件;
    7.电气控制柜及零配件。

    根据《税则注释》关于功能机组的定义,上述设备中“番茄清洗挑选台及零配件”与“番茄酱自动化灌装机及零配件”(第1、6项)应作为番茄酱生产线的辅助设备分别归类。番茄破碎装置及零配件、番茄精制装置及零配件、番茄汁浓缩装置及零配件、番茄汁杀菌装置及零配件符合功能机组的定义,应作为蔬菜加工机器归入税则号列8438.6000。
    电气控制柜及零配件应与所用设备一并归类。

Z2006-0606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