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3401.11 | 块状或条状的产品 | 重量90克,用作肥皂,以清洁皮肤和粘膜(不含任何肥皂)。成分(每100克):苯甲酸0.1克、水杨酸0.2克、酒石酸0.7克及赋形剂s.q.f.100克。 又见185号。 |
委员会决定,基于税目34.01的条文和第三十三章章注一(二),将用作肥皂的液体形态的该产品(250毫升)归入子目3304.99(见上面173、174号),块状或条状的该产品归入税目34.01(3401.11)。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
W2005-182 | 200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