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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4.02 商品名称:含有次氯酸钠的液体形态制品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4.02
含有次氯酸钠的液体形态制品
由次氯酸钠、氯化钠、氢氧化钠、氧化胺、月桂酸钠、香料、硅石、染料及水组成。零售包装,一般用作盥洗室、洗涤槽等的清洁剂和消毒剂。
因为此产品的主要成分即次氯酸钠的首要功能是一种清洁剂,且它的消毒功效仅仅是辅助的,委员会决定,该产品本质上是一种清洁剂,应归入税目34.02(子目3402.20)。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184
200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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