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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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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402.20(3401.30 HS2002版)  商品名称:不含肥皂的有机表面活性剂制品,但有时称为“液体肥皂”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402.20(3401.30 HS2002版) 不含肥皂的有机表面活性剂制品,但有时称为“液体肥皂”     液体状或膏状,零售包装,用于清洁皮肤。     会议指出,按照《注释》对税目33.07的解释,沐浴用制剂限于用作软化、香化和色化沐浴用水,及制造泡沫等的产品。此讨论的产品,还另用于沐浴、淋浴等等以清洁。第三十三章章注一(二)无意以章注不排除“液体肥皂”为由将其包括在该章。如肥皂是一种个人卫生产品,应归入税目34.01一样,以审议的表面活性剂制品也是一种个人卫生产品,归入税目34.02,由于按照该税目的条款,其包括除了税目34.01的产品以外的清洁制品,无论它们是否用于工业、家用或个人。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注释》对税目33.07的解释已作了修订,删除了“及个人卫生用制品”的表述以阐明归类。
    另见172、173号。
W2005-185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