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824.90*  商品名称:复合乳化剂及稳定剂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824.90* 复合乳化剂及稳定剂     粉状,主要含有单、二及三脂肪酸甘油酯(甘油三酯含量为加工过程的剩余产物)、羧甲基纤维钠、瓜耳胶、鹿角菜、藻酸钠及刺槐豆胶。以少量比例(低于1%)加入冰激淋及软冰中,以改善产品的质地及稠度。     甘油三酯不是故意添加的,而是在单、二脂肪酸甘油酯的制作过程中被留在“CREMODAN SIM”里。因此会议指出,在此种情况下,不应应用第三十八章章注一(二)将一个产品从第三十八章排除。由于此产品是归入税目38.23项下的单、二及三脂肪酸甘油酯的混合物,委员会决定其制品应归入相同的税目(3823.90)。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 在HS1996版中,税目38.23转到新的税目38.24,所有现有的归类意见都据此修订。
W2005-198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