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84.59 |
数控镗床零件 |
进口数控卧式镗床的工作台、主轴箱、带立柱的床身等三个零件基本构成镗床的机械部分,进口后配备数控装置和其他小型零配件就构成整机。 |
该商品由镗床的工作台、主轴箱、带立柱的床身等三个零件构成,进口后配备数控装置和其他小型零配件就构成整机,根据《税则注释》84.59的子目注释的规定:“如果数控机床不是与上述控制装置同时报验,只要这些机床具备以上所列的数控机床特征,仍应作为数控机床归类”,由于上述商品在机械部分仅缺少一些小型配件,已具备了数控镗床机械部分的基本特征,应按数控镗床的整机进行归类。 |
Z2006-0616 |
2006年11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