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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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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59  商品名称:数控镗床零件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59

数控镗床零件

    进口数控卧式镗床的工作台、主轴箱、带立柱的床身等三个零件基本构成镗床的机械部分,进口后配备数控装置和其他小型零配件就构成整机。

    该商品由镗床的工作台、主轴箱、带立柱的床身等三个零件构成,进口后配备数控装置和其他小型零配件就构成整机,根据《税则注释》84.59的子目注释的规定:“如果数控机床不是与上述控制装置同时报验,只要这些机床具备以上所列的数控机床特征,仍应作为数控机床归类”,由于上述商品在机械部分仅缺少一些小型配件,已具备了数控镗床机械部分的基本特征,应按数控镗床的整机进行归类。
    上述商品属于数控镗床的不完整品,已具备了完整品基本特征,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二,应按数控镗床归入税目84.59。

Z2006-0616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