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79.6000  商品名称:空气增湿器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79.6000

空气增湿器

    空气增湿器,型号TSE-002,由空气滤网布、水箱、调速风轮、控制电路等部件组成。其工作原理为:水箱中加入水或冰,水或冰水通过水箱底部的小孔滴到空气滤网布上,使其湿润,风轮产生流动空气通过滤网布的多孔结构,使滤网布上的水分快速蒸发到空气中,水分的蒸发吸收热量,从而达到增湿和降低室温的效果。

    空气增湿器型号为TSE-002型,依靠水分蒸发吸热原理,产生降低室温的效果,实为一种蒸发式空气冷却器,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三(一),应按较具体的列名归入税则号列8479.6000。

Z2006-0666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