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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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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79.8990  商品名称:器件钝化系统气柜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79.8990

器件钝化系统气柜

    器件钝化系统气柜是对气瓶的超纯特种气体进行调节和控制,通过气源降压、过滤、控制、吹洗等处理,输出反应气体和氮气(N2)到钝化设备和其他使用同类超纯气体的设备。
    气柜的组成包括几路气体的超纯管道,过滤器,调压阀,压力显示,吹洗真空发生器,气体传感器,喷淋装置,供气、排气、吹洗等功能转换的阀等。
    气柜在供气状态时,气体通过过滤器、调压阀、控制阀输出满足要求的低压超纯气,气体传感器和截止阀分别提供泄漏报警和漏气关闭保护。停止用气或更换气瓶后,气柜需工作在吹洗状态,在真空发生器和控制下,对气路进行反复的抽真空和吹超纯氮气操作,使气路保持到超纯状态。排气和排放系统保持所有工作状态下满足排气安全和环保要求。

    器件钝化系统气柜由超纯管道,过滤器,调压阀,压力显示,吹洗真空发生器,气体传感器,喷淋装置,阀门等部分组成(不带气体钢瓶)。该气柜主要用于对特种气体进行调节和控制,即对气源进行降压、过滤、控制、吹洗等处理,处理后的超纯气体直接输出到使用该气体的设备。
    该商品主要用于特种气体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设备,应作为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商品归入税则号列8479.8990。

Z2006-0685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