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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44.17 商品名称:木手柄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44.17
木手柄
用于某些利口器,如工作刀。
又见251号。
委员会指出,根据法律条文及解释,显然某些利口器属于工具,例如屠夫用刀、书壳装订用刀等。委员会因此决定,将用于某些利口器(如工作刀)的木柄归入税目44.17。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为反映这一决定,税目44.17及44.21注释已经修改。
W2005-245
200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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