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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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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4811.90  商品名称:传真纸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4811.90 传真纸     成卷宽度超过15厘米,单面涂布有机热敏物质,受热时热敏物质发生化学变化而变黑。在传真机内,通过将传真传输终端产生的电脉冲转换为热打印过程,而在传真纸上得到传真复制品。通过接收端传真机上的热笔或点触热打印头在纸上打出一系列线、点从而构成完整的图像。
    又见262号。
    委员会认为,用热敏纸的传真机通过热传导作用而非射线作用,因此三十七章注释二不适用该产品的归类。该产品应归入第四十八章。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256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