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83.9000
连杆瓦、曲轴瓦
连杆瓦用于曲轴和连杆颈之间,避免曲轴连杆的连接部位磨损;曲轴瓦用于曲轴,防止曲轴在连杆上串动。
商品为发电机组用轴瓦,位于水轮机和发电机组之间动力传动轴上,起到缓解发电机轴运动中产生的压力的摩擦作用。 《辞海》对轴瓦的定义为:“滑动轴承零件之一,瓦状,与轴颈直接接触。” 轴瓦为滑动轴承的零件,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483.9000。
Z2006-0715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