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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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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第85章  商品名称:发电机零件(转子、定子等)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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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第85章

发电机零件(转子、定子等)

    同时进口的发电机零件有转子、定子、风扇、整流模块等,进口后用于组装发电机(卡特彼牌SR4型),进口的转子、定子还要经过嵌线,浸漆,转轴安装,动平衡测试等多道工序,最后还须安装控制箱、机座、环型整流器、永磁励磁单位后才能构成整机。

    根据《税则注释》中品目85.01的注释“发电机一般均主要由定子与转子组成”,上述进口商品已具有整机的基本特征应按发电机整机的税号归类,对于与转子、定子不成套的剩余零件可作为发电机的零件按照零件归类原则进行归类。

Z2006-0718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