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8514.1090 |
电炉 |
电炉(玻璃窑)主要由钢结构支架、外层耐火砖、内层高铝砖、电热装置(电热丝、电杆)、控制柜组成。工作原理:利用电阻加热将废玻璃、硅砂熔化为玻璃液。该设备除钢铁支架和外层耐火砖国内采购外,其余部分均从国外进口。电杆、电热丝和控制柜,用于将电能转化为热能,价值约占整机的50%;高铝砖,为方形和弧形耐火砖,已进行开槽、打孔、开眼等工艺处理,进口后粘贴拼凑为炉膛衬里,价值约占整机的40%;国内采购部分,价值约占整机的10%。 |
该商品为用于熔化玻璃等物质的电炉,其加热方式为电阻加热,结构由钢结构支架、外层耐火砖、内层高铝砖、电热装置(电热丝、电杆)、控制柜组成,进口部分占整机的90%,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二(一)、归类总规则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514.1090。 |
Z2006-0736 |
2006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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