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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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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5810.91至5810.99  商品名称:机织物刺绣布料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5810.915810.99 机织物刺绣布料     长方形,未经任何方式制成。该段面料与一条制成并可直接使用的机织物刺绣围巾(经刺绣直接制成)构成成套产品,呈零售包装状态报验,且布料可制成一件以上服装。
    围巾见301号。
    (35.100E/21号文件所述样品D)
    又见300、303、304及305号。
    会议指出,虽然围巾(见300号)可直接使用,但该产品仍须缝制而成服装。此外,也不符合归类总规则三注释规定的条件(“产品或物品包装在一起以满足特定需要或从事特定活动”)。因此,虽然该产品及一条围巾构成成套产品,但委员会决定,这两件商品不能按成套产品归类,而应分别归类。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277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