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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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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516.9090  商品名称:高温陶瓷板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516.9090

高温陶瓷板

    该货物英文名称是NEOCERAM N-Ⅱ,是超耐热结晶化玻璃,用作电磁炉顶部。组成:二氧化硅约67%,三氧化二铝23%,氧化锂4%,二氧化钛2%,二氧化锌3%,磷酸1%。成型方法:熔解—成型—徐冷—结晶化热处理。
    该商品进口后不再加工、切割及研磨,直接使用于电磁炉生产,将高温陶瓷板沾粘硅胶与塑料上盖粘合,即完成电磁炉上盖半成品。

    该陶瓷板进口后不再加工、切割及研磨,直接使用于电磁炉生产,根据《税则》十六类类注二关于零件的归类原则,应将其作为电磁炉零件归入税则号列8516.9090。

Z2006-0746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