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85.29 |
液晶显示板 |
有两种类型的液晶显示板:一种是STN型点阵屏(黑白的),还有一种是TFT型点阵屏(彩色的)尺寸在1英寸-2英寸,均由塑料框、背光组件(有高亮度LED、有EL)、液晶显示片、驱动集成电路和柔性线路板构成,均为点阵显示屏。其中,STN型主要用于手机,TFT型主要用于手机和数码相机。 |
该模块结构包括显示器件、连接件、驱动IC、PCB板、结构件等,已经超出了《税则注释》对品目90.13中液晶装置的描述。由于该液晶模块在结构、外观尺寸上已经具备了明显的专用性(专用于手机或数码相机),根据《税则》第十六类类注二关于零件的归类原则,应作为手机或数码相机的零件归入税目85.29项下。 |
Z2006-0759 |
2006年11月22日 |
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号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