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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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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517.7030  商品名称:射频模块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517.7030

射频模块

    射频模块是手机的主要部件,由控制器、低噪声放大器、变频器和双工器等组成。该部件既可将手机内部信号进行放大、变频、调制转换为射频信号,又可进行信号的逆变换。 

    因其是专用于手机的关键部件,并不是装有接收装置的独立发送设备,所以应作为手机零部件归入税则号列8517.7030。

Z2006-0761

2006年11月22日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2规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