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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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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第87章/第84章相应税号  商品名称:奔驰消防指挥车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第87章/第84章相应税号

奔驰消防指挥车

    消防指挥车的型号为奔驰MZF。该车装有警灯、可折叠会议桌以及座椅,车上放置手提强光灯、水泵等物品。

    奔驰消防指挥车未经充分实质性改装,不符合《税则》税目87.05特种车的标准,故应按原车型与车内物品分别归类。

Z2006-0815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