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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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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7117.19  商品名称:别针(徽章别针)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7117.19 别针(徽章别针)     由各种形状的小黄铜板制成,铜板徽章后面有别针用以固定在服装上,徽章上有图形、说明和文字。
    又见317、323及325号。
    委员会决定,根据七十一章注释九及十一,该别针徽章应视为该章注释九段落(一)所指首饰例举的“徽章”,并一致决定将该产品作为钢铁制其他仿首饰归入税目71.17(子目7117.19)。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311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