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87.03 |
奔驰机动医疗车 |
型号:奔驰314。 |
奔驰机动医疗车车厢内装有简易活动担架床、轮椅、简易的手术床、手术灯、氧气瓶、抽痰器、心脏复苏仪、胸肺呼吸机各一个,另有两个简易及固定的药械柜,内有小剪刀、小镊子、针筒等;车顶装有蜂鸣器。根据《税则注释》的规定,医疗车是指设有手术室、配有麻醉设备及其他外科器具的流动诊疗车。由于该车车厢内没有麻醉设备,不符合税则号列8705.9040的规定,不能按医疗车归类,应按救护车归入税目87.03。 |
Z2006-0834 |
2006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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