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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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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18.30  商品名称:卧式冷冻箱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18.30 卧式冷冻箱 带有一个弧面玻璃顶盖,用于市场上保存并展示食品,存储容量根据型号有365升或550升。内置的制冷系统可使其在30℃的环境温度下保持-20℃至-24℃。 会议指出,子目8418.50意指该子目包括除子目8418.30和8418.40特别规定的商品(例如,容积不超过800升的柜式冷冻箱和容积不超过900升的立式冷冻箱)以外的其他冷藏或冷冻柜、箱、展示台、陈列箱及类似的冷藏或冷冻设备,还包括某些其他不受容量限制的装有冷藏部件的设备(例如,展示台、陈列箱及类似设备)。
从该商品的描述上可知,该商品是一种柜式冷冻箱,且其容量不超过800升,因而委员会一致认为,该商品符合子目8418.30的条文规定。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334 2005年12月23日 本条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3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