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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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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27.10  商品名称:工件车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27.10 工件车     即电动码垛车,利用车铲和内置液压起重设备或提升装置将货盘从地面提升23.5厘米(最大)。车铲提升货盘的高度是为了方便移动货盘,主要适用短距离运送。     因为申报时具有提升设备,故依据税目87.09条文,确定该商品不能归入税目87.09。由于税目84.27包括“其他装有升降或搬运装置的工件车”,故将装载物提升运送一个非常短的距离的情况并不影响其归入税目84.27,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其归入子目8427.10。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343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