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8705.1091 |
奔驰起重机 |
商品为“奔驰”牌汽车改装的车辆,柴油发动机,车辆总重为14吨,型号2450L。驾驶室后面有可伸展的臂,无挂钩类装置,四角有可升降的支撑爪,车前部保险杠上安装牵引用绞缆机等装置,用于飞船回收舱的起吊。 |
该起重车,最大负荷起重重量为25吨,在驾驶室旁安装伸展臂,配有吊索、绞轮及吊钩,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车按照起重车归入税则号列8705.1091。 |
Z2006-0859 |
2006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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