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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701.90 商品名称:牵引农用设备的牵引车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701.90
牵引农用设备的牵引车
四轮牵引车,用于牵引农用设备和拖带运输收割的谷物、肥料和设备等。
委员会认为,由于该机动车辆主要为拖带其他设备设计,用两个动力(一个在前,一个在后),符合八十七章注释二的规定,归入子目8701.90。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八十七章注释二)。
W2005-437
200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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