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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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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702.10  商品名称:10座位机动车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702.10 10座位机动车     装有1944cc压燃发动机,4个门,有窗户,还有一个可掀起的后门(有窗户)。前排有2个座位,可坐3人,在这排座位后面有一个可坐3人的椅子。在车厢的后面,有两个78厘米长的折叠椅固定在车厢两侧。每个椅子可坐2个。为了装货物和乘坐其他人设计,后面的椅子和前面的椅子为同种织物面料,同样式样。全部座椅配有安全带和固定安全带的固定点。
    车辆可乘坐10人(包括驾驶员)。
    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明确以下归类:
    (1)在税目87.02和87.03的条目中,所指的“人”包括成人和儿童;
    (2)就机动车的归类来设定“人”的定义或“成人的正常标准”是不合理的;
    (3)归入税目87.02、87.03或87.04的机动车辆应在“一事一议”的基础上确定归类。
    因此,机动车座椅的尺寸与归类无关。
    考虑到该车辆的设计意图与第五次会议已作出的10座位的越野机动车(归入税目87.02,除了很少的差别)类似。此外,根据提供的信息,机动车的座椅安装得很安全和舒适。
    所以,根据上述原因,委员会决定,将该机动车作为包括驾驶员在内的运载10人的车辆归入税目87.02(由于是柴油机的,所以归入子目8702.10)。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和六。
W2005-441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