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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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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703.32  商品名称:厢型客货机动车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703.32 厢型客货机动车     单壳体车身,有底盘车身构架及一个封闭式空间,供运送人及货物。由汽缸容量为2270cc的压燃发动机驱动,只有带窗侧面板,单侧或双侧有滑门、一个带窗的上提后门,车前排座后有一个可供三人坐的折叠长椅,该排长椅后有一装载空间,装载空间与司机乘客区通过格栅固定于侧板上分隔。载货区没有安装附加座椅的固定点。不折叠座椅时总载重量(无人)为1000公斤,折叠座椅时为1250公斤,车内座椅及壁板等装饰完好。
    又见446、453、457、458、461、463、464和467号。
    委员会根据该类汽车的配置,包括精良的内饰、侧板的窗户、定位点和汽车的设计等审议了该车的归类。
    委员会一致决定将该车归入税目87.03(子目8703.32)。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455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