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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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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703.33  商品名称:公路或非公路机动车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703.33 公路或非公路机动车     装有汽缸容量为2874cc的压燃发动机,双门,后门有窗,两个可折叠座椅。前座椅后部区间内有安装后座椅的固定点以及规定的安全带、烟灰缸及扶手。后板为窗式PVC板。该车总重量为2410公斤,载重量500公斤,净重1780公斤。
    又见446、453、457、458、461、462、464和467号。
    委员会根据该类汽车的配置,包括精良的内饰、侧板的窗户、定位点和汽车的设计等审议了该车的归类。
    委员会一致决定将该车归入税目87.03(子目8703.32)。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456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