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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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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704.31  商品名称:四轮驱动机动车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704.31 四轮驱动机动车     装有汽缸容量为2,254cc的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有四个门,前排有两座,乘客区后排有一不可折叠的长座椅,供三人坐(所谓双排座驾驶室)。整个车的结构包括分开的两部分:一部分供驾驶员和乘客用,另一部分供载货用。载货区为开放式,有下拉式后挡板,以便于装卸货物。车的总载重量(包括乘客、驾驶员、货物)为950公斤,车的总重量为2,450公斤。
    又见460、466、468和491号。
    根据该车的设计、内饰和重量标准(即乘客重量和货物重量之间的关系),委员会决定将该车归入税目87.04。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462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