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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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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705.9040  商品名称:危重监护医疗车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705.9040

危重监护医疗车

    该医疗车制造商:VOLKSWAGEN,型号:FURG-TRANSP-102CV+3320+VENT-P-CORR+AA。该车使用柴油发动机,驾驶室与救护区隔离,在车后救护区装有氧气装置、氧疗设备、急救架、输液装置、麻醉呼吸机、心脏除颤监护仪等医用设备。

    该“危重监护医疗车”制造商:VOLKSWAGEN,型号:FURG-TRANSP-102CV+3320+VENT-P-CORR+AA,使用柴油发动机。驾驶室与救护区隔离,车后救护区已做了加宽和加高处理,便于手术。车后救护区装有氧气装置、氧疗设备、急救架、输液装置、麻醉呼吸机、心脏除颤监护仪、固定安装有外科手术器具专用柜等医用设备。该商品符合《税则注释》关于品目87.05的解释,应按特种车归入税则号列8705.9040。

Z2006-0879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