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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9010.50 商品名称:已曝光胶片或其他媒体的自动显影机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9010.50
已曝光胶片或其他媒体的自动显影机
该设备是显影机,它使已曝光的胶片或其他光敏媒体上的潜像显影、定影、冲洗、干燥。由此获得的制品用于胶版印刷制版。它与影像定位器结合使用。
由于该设备是已曝光胶片或其他媒体的显影机,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其归入税目90.10(照相暗室用装置和设备),子目9010.50。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478
200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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