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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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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94.05  商品名称:安全或应急灯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94.05 安全或应急灯     便携式,装配有当断电时启动电池的电路,电池可提供45分钟供电。产品被设计成长期接在供电电路上,只有当供电电路停止供电时,才能通过自带电池使灯泡发亮。     由于该产品被设计成接在供电电路上为电池充电,并在供电电路停止供电时能通过自带电池使灯泡发亮的灯,因此该产品不同于税目85.13所述的使用时握在手中或随身携带的电灯。由于这些灯具有双重的功能,而且其主要功能不能确定,委员会同意将其归入税目94.05。 W2005-485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