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94.05 | 安全或应急灯 | 便携式,装配有当断电时启动电池的电路,电池可提供45分钟供电。产品被设计成长期接在供电电路上,只有当供电电路停止供电时,才能通过自带电池使灯泡发亮。 | 由于该产品被设计成接在供电电路上为电池充电,并在供电电路停止供电时能通过自带电池使灯泡发亮的灯,因此该产品不同于税目85.13所述的使用时握在手中或随身携带的电灯。由于这些灯具有双重的功能,而且其主要功能不能确定,委员会同意将其归入税目94.05。 | W2005-485 | 2005年12月23日 |